重慶機床(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址污染場地治理修復項目(EPC)修復技術方案公示
根據管理要求,現將《重慶機床(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址污染場地治理修復項目(EPC)修復技術方案》相關信息公示如下:
一、項目概況
本項目場地位于重慶市巴南區道角新工地蓮花1村和花溪鎮經建村199號,具體分為重慶機床集團(A區)、重慶銀河鍛鑄有限責任公司(B區)、重慶神工機械制造有限公司(C區)、重慶工具廠(D區)四塊場地。重慶機床(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機床廠”)道角廠區已搬遷完畢,設施設備及建(構)筑物已全部拆除,該場地擬作為居住用地或商業用地進行開發。
風險評估表明,在第一類用地方式下,場地內總石油烴、六價鉻、汞、砷、鉛、錳、鋇、銻、鋅、1,2-二氯乙烷、苯并(a)芘、苯并(a)蒽、苯并(b)熒蒽、二苯并(a,h)蒽的風險超過了可接受的風險水平。評估報告建議場地土壤污染物的修復目標值分別為:總石油烴826mg/kg、六價鉻3mg/kg、鉛400mg/kg、砷20mg/kg、汞8mg/kg、錳1600mg/kg、鋇2000mg/kg、銻20mg/kg、鋅4974mg/kg、1,2-二氯乙烷0.52mg/kg、苯并(a)芘0.55mg/kg、苯并(a)蒽5.5mg/kg、苯并(b)熒蒽5.5mg/kg、二苯并(a,h)蒽0.55mg/kg。
2020年11月,江蘇大地益源環境修復有限公司/蘇交科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聯合體形式中標“重慶機床(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址場地治理修復項目(EPC)”。
二、修復工程量
本項目場地內的污染土壤方量約為96453m3(其中,重金屬污染土壤方量45585m3,有機物污染土壤方量37383m3,復合污染土壤方量13485m3),污染土壤修復范圍的占地面積約為69126m2。同時,機床廠原址場地內遺留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量總計約1183.5噸,危險廢物5220.2噸(HW08類和HW12類),廢水量約為200噸。
三、修復技術路線說明
本方案采用水泥窯協同處置+原地異位化學氧化技術對污染土壤進行修復。其中,外運至水泥廠采用水泥窯協同處置的污染土壤79117.81m3(本項目擬將除低濃度TPH污染土壤外的含有機污染土壤(有機物污染+復合污染)運至冀東水泥重慶江津有限責任公司進行處置(33532.81m3,合計約45605噸,土石比按8:2,密度按照1.7噸/m3考慮);將重金屬污染土壤45585m3(約61996噸,土石比按8:2,密度按照1.7噸/m3考慮)分別送至冀東水泥璧山有限責任公司(25000噸)、冀東水泥重慶合川有限責任公司(36996噸)進行處置,并且,將冀東水泥重慶合川有限責任公司作為備選處置終端;危廢鑒別結果為危廢部分的污染土壤運送至重慶海螺水泥有限責任公司進行處置;原地異位化學氧化處置低濃度石油烴(2000mg/kg以下)污染土壤17335.19m3。場內遺留的1183.5噸一般工業固廢運送至重慶市萬盛經開區煤電化產業園區一般工業固廢處置中心進行處置;場內遺留的5220.2噸危險廢物及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危廢約10噸全部運送至重慶海螺水泥有限責任公司安全處置;對土壤中篩分出的大粒徑石塊約19290.6m3進行高壓沖洗,沖洗標準同基坑土壤修復目標值,沖洗后廢水進入水處理系統處理;場內遺留的約200噸廢水及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廢水合計約5375m3經過水處理系統處理至同時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的一級標準和《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31962-2015)C級標準后達標排放。
四、修復工期
530日歷天。
五、工程質量
(1)化學氧化土壤
化學氧化土壤修復標準為:總石油烴826mg/kg。
(2)基坑清挖目標
基坑清挖目標如下:總石油烴826mg/kg、六價鉻3mg/kg、鉛400mg/kg、砷20mg/kg、汞8mg/kg、錳1600mg/kg、鋇2000mg/kg、銻20mg/kg、鋅4974mg/kg、1,2-二氯乙烷0.52mg/kg、苯并(a)芘0.55mg/kg、苯并(a)蒽5.5mg/kg、苯并(b)熒蒽5.5mg/kg、二苯并(a,h)蒽0.55mg/kg。
(3)廢水處置標準
廢水處置標準如下:pH(無量綱)6.5-9,砷0.3mg/L,錳2.0 mg/L,鉛0.5 mg/L,汞0.005 mg/L,六價鉻0.5 mg/L,總鉻1.5 mg/L,苯并a芘0.00003mg/L,石油類5 mg/L,COD100 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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