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建土壤保護制度體系助土壤修復產業化
隨著工業化、城市化進程不斷加快,我國土壤污染問題越來越突出,污染所導致的環境危害事件時有發生,并呈逐步上升趨勢。10月31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了土壤環境保護和綜合治理工作,會議確定的五項主要任務之一就是“開展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有專家表示,構建科學的土壤環境保護法律制度體系及完善的政策標準體系將有力地推動土壤污染防治和土壤修復產業化的發展。
環保政策陸續出臺推動土壤修復產業發展
早在2004年,原國家環??偩钟“l了《關于切實做好企業搬遷過程中環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首次對污染場地環境管理提出了要求。2011年6月,《國家環境保護“十二五”科技發展規劃》出臺,規劃強調“十二五”期間要積極促進土壤污染防治與修復科技專項研究。初步建立適合我國國情的有機物、重金屬等污染土壤修復實用技術體系,形成若干解決不同地域農村土壤環境問題的成套技術,保障農產品質量和人體健康。同年12月,國務院印發《國家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將土壤污染修復列入“十二五”期間需要切實解決的突出環境問題之一。并指出要加強土壤環境保護制度建設、強化土壤環境監管和推進重點地區污染場地和土壤修復。
2012年6月,《“十二五”節能環保產業發展規劃》將土壤污染治理列為環保產業重點發展的領域和關鍵發展技術。將受污染土壤原位解毒劑、異位穩定劑、用于路基材料的土壤固化劑以及受污染土壤固化體資源化技術及生物治理技術作為重點的土壤修復技術。
完善土壤修復法律標準體系保障土壤安全
現有的《土壤質量環境標準》于1995年頒布,針對的是農業及自然保護區土壤環境,未考慮居住、商業、工業土地利用等其他土壤環境的特點,標準的指標體系不夠完善,且一些指標定值缺乏科學依據,未能體現地區差異性,已不能很好地適應目前的土壤環境保護現狀。進一步完善土壤環境質量標準體系,需加強基礎研究,提升土壤環境質量標準研發能力,應基于人體健康和生態風險進一步完善土壤環境基準、土壤環境質量標準等,為土壤環境保護提供科學依據。
《中國土壤污染防治法》日前已正式進入國家立法階段,目前,該法草案集中在建立“污染土壤檔案制度”和“污染土壤管制區和整治區”,還規范了土壤整治和再利用的相關要求。另外,國家應盡快出臺《土壤環境保護法》,同時,各級政府部門應結合本地實際,制定適合本地區的《土壤環境保護條例》,使土壤環境保護有法可依。
目前,《全國土壤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已進入國務院審批程序,該規劃預計將帶動產業總投資達數千億元,據了解,將在明年年初正式出臺,屆時國家政策對于土壤保護與修復提出明確的標準和指標。
環保部部長周生賢此前曾表示,未來5年,中央財政將以百億元為單位增加對重金屬污染防治的投資,土壤修復作為治理重金屬污染的重要抓手將成為投入重點。據了解,隨著《全國土壤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的出臺,圍繞土壤修復的一系列財政扶持政策將陸續出臺。
我國土壤修復目前還處于起步階段,在政策強力推動下,產業化將存在巨大潛力。上述政策法規、標準規劃的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將從產業政策方面加速全國范圍內土壤修復工作的開啟,進而推動土壤修復產業化的進程。